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在乐山夹江和成都。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指导,监督,检查。
2.完善中核高通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地。
3.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中核集团《档案管理规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4.按照《档案室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旧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5.积极开展档案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6.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7.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中共党员,硕士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相关专业或具备档案管理工作背景或经验的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并取得过显著工作实绩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3.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
4.保密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责任感强,熟悉档案工作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
5.遵守党的纪律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的,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除外)。
6.具有长期从事档案工作意愿,有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
行业未知
-
500-999人
-
国有企业
-
一环路南三段二十八号科技开发楼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