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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6465600。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28-365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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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