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急需医疗等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外三科(脑外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神经外科专业执业证 |
麻醉科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麻醉专业执业证。从事临床麻醉工作满2年 |
门急诊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新生儿科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儿科专业执业证 |
儿童保健 | 1 |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乳腺科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外科专业执业证。要求女性。 |
儿科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功能科(超声) | 2 | 医学影像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
放射科 | 1 | 医学影像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放射科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内科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眼科专业执业证 |
检验科 | 1 | 临床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口腔科 | 2 | 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口腔医学专业执业证;第一学历为口腔医学毕业的,不要求医师资格证。 |
信息科 | 1 | 计算机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性;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护理岗 | 6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谭莲香马敏联系电话:0794-8223756
2、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3、电子邮箱:
(三)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等材料。
五、考试
(一)笔试(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二)面试(4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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