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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我院集体研究确定马昕、蒋小会、王倩等3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监督电话:028—3816638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38169852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23年1月6日
附件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 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2022002 |
马 昕 |
女 |
1990.06 |
大学学士 |
法律 |
|
2 |
2022002
|
蒋小会 |
男 |
1987.05 |
大学学士 |
侦查学 |
|
3 |
2022003 |
王 倩 |
女 |
1992.01 |
大学学士 |
小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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